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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历史大势 掌握历史主动

发表日期:2021年11月09日 15:12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振兴,就必须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回顾百年党史,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在风云变幻的激流中,从一个只有数十人的小党,发展壮大成为世界最大的执政党,带领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党善于抓住和用好各种历史机遇,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始终掌握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在关系中华民族命运和前途的每一个关键时刻、每一个重大关头,作出了正确的抉择。

始终不渝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引领我们不断前进的伟大旗帜。习近平总书记精辟地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就在于始终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一步步陷入民族危机的灾难中。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无数志士仁人前仆后继、不懈探索,但种种救国方案都相继失败了。新文化运动后,各种主义和思潮纷至沓来,先进的中国人在反复比较中认识到,要改造中国,必须走社会革命之路,社会主义由此成为众多社会思潮中令人瞩目的新思潮。然而,当时的社会主义思潮比较庞杂,既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也有无政府主义、工团主义、新村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等各种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思想流派。在李大钊、陈独秀等人的艰辛努力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并日益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的创立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1921年7月党的一大的召开,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党的一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纲,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原则,表明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伊始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这是他们对中国革命问题认识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飞跃。其后的百年间,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并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指导中国人民在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审视国际国内新的形势,通过总结实践、展望未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事实证明,马克思主义是先进的中国人经历过历史洗礼和时代激荡,在反复比较中作出的正确选择。

走出适合自己特点的革命道路、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我们党百年风华的奥秘,也提供了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钥匙。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在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下展开的。革命初期,我们党内一些同志认为“走俄国的路”,就是按照俄国的革命方式推进革命,举行城市起义,结果严重脱离实际,使中国革命遭受很大损失。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毛泽东深入研究中国革命的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运用到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开创了一条完全不同于俄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即将部队转移到农村,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崭新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革命道路的重大理论创新,为争取中国革命的胜利指明了唯一正确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没有任何建设经验的情况下,以苏联为榜样,学习苏联,成为当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流观念。但苏共二十大后,苏联模式的弊端开始暴露出来,这引起了中国领导人的重新思考。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明确提出要以苏为鉴,走自己的路。为了走出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毛泽东带领党和人民进行长期探索。这一探索虽然艰辛曲折,但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理论准备、物质基础和重要经验。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从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明确提出了“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命题。正是秉持“走自己的路”的坚定信念,我们党和人民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坚持、捍卫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接续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也是顺应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潮流作出的历史性选择,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历史已经证明还将继续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

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成为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学习西方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走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成为中国先进分子追求的目标,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制度模式先后在中国上演,但都以失败而告终。在反复比较中,中国共产党把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未来国家政权的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指出,民主主义革命成功后,要“实行‘与贫苦农民联合的无产阶级专政’”,不仅区别于以往的资产阶级专政,还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未来国家无产阶级政权的性质。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临时政府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这表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性质是工农民主共和国,即“苏维埃工农共和国”。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上,毛泽东对新中国的国体有了明确的擘画,“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经过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论人民民主专政》进一步理论化,作为新中国国体写入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建党之初设想的新中国的政治制度,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最终变为现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革命,成功开创、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走向成熟和定型。